{{ $t('FEZ001') }} 楊弘仁
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一、我國於111年6月23日將猴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。
二、猴痘主要的傳播方式係透過密切接觸確定個案的皮疹或 體液造成(包含:任何形式的性接觸、擁抱、親吻 等),其他的傳播方式如飛沫傳染(但需長時間面對面 接觸)、接觸受汙染的物品表面或感染的動物等。
三、疑似猴痘感染症狀,如:出現不同型態的皮膚病灶 (如:皮疹、斑疹、斑丘疹、水泡、膿疱等,於臉部、 四肢及生殖器等部位),可能伴隨症狀,如:發燒 (≥38°C)、畏寒/寒顫、出汗、頭痛、肌肉痛、背 痛、淋巴腺腫大(如耳周、腋窩、頸部或腹股溝等 處),如有相關症狀,請佩戴口罩並就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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