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12日南市教安(一)字第 1111575069A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申請資格說明如下:
(一)申請資格:國民中學階段學生,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 輟學,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,或因家庭 功能失調,以及因列為中低、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, 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。
(二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12月23日(星期五)前皆可提 出申請。
(三)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,永仁高中將另行通知辦理後續轉 介事宜。
三、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永仁高中簡老師,聯絡電話:06- 3115538#60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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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2-2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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